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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召开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专题会
2024-01-04 09:23     (点击: )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月3日,校纪委党支部召开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会,认真学习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具体条款内容。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永春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纪委党支部书记王波主持。

纪委党支部书记王波领学了新修订的《条例》,对《条例》中新增的16条、修改的76条及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进行了重点讲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体人员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情况进行了研讨交流。

李永春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当前重要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李永春结合《条例》学习,对做好2024年的纪律监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李永春指出,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推进政治监督更加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促进监督执纪更加规范、更加有力;三要组织党员开展《条例》专题学习,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四是进一步发挥基层纪检委员职能,形成更加全面从严的良好氛围;五要更加严于律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六要紧密结合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谋划安排好新一年的工作。

纪委党支部书记王波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条例》的修改,体现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体现了要更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导向。下一步要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从严管理监督,提升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实际行动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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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纪办发【2023】12号《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等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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