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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要做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
2015-07-24 14:59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7-23   (点击: )

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岗位特殊、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务必深入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争做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

  讲政治,做到绝对忠诚。政治上的忠诚,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质,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安身立命之本。一是在政治上过得硬。“天下至德,莫大于忠。”纪检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维护党规党纪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天职,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立场上不能有丝毫动摇,在政治方向上不能有任何偏离,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必须更加坚决、更加有力。这不仅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政治素质问题,而且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我们务必时刻不忘纪检监察干部这一身份,以更高标准锤炼党性修养,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坚决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二是在思想上有定力。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社会上也出现了诸如“反腐败反得人人自危”、“影响经济发展”,“反腐败自曝家丑、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等杂音。这种杂音不断出现,会影响纪检监察干部的意志和决心。因此,越是在紧要关口,越是在关键时刻,越要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政治定力。三是在行动上见实招。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对党忠诚,最终要靠行动来书写。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从事纪律检查工作,手握党纪戒尺,这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执纪、忠于职守,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抓学习,提升工作能力。板凳要坐十年冷,积淀的是功力;腹有诗书气自华,散发的是底气。有了功力和底气,才有履职的能力。在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的情况下,执纪办案力度更大、标准更高、任务更重,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升能力是一项迫切任务。我们必须走出工作忙“没空学”,学历高“不用学”,经验足“不要学”等误区,切实抓好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一是创新方式学。按照“勤学、强能、实干、守己、健身”十字要求,坚持推行“五个一”学习制度,即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精读一本书,为“正气讲坛”讲好一堂课,围绕业务工作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撰写并发表一篇理论文章,记一本读书笔记,采取举办“正气讲坛”、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笔记展评等多种方式抓好学习。二是突出重点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特别是要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业务学习应突出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多掌握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所需的各方面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结合实际学。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加强业务学习,苦练看家本领,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增长知识,在查办案件一线锻炼才干,在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中提高能力,用实践检验学习成效。

  重实干,认真履职尽责。“说一万不如干一尺”,再好的决策部署、再好的规划蓝图,如果不去实干,都是一句空话。一是敢于担当。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骨头要拣硬的啃,工作要挑难的干,切实拿出落实“两个责任”的新举措,解决执纪办案面临的新问题,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新实践。二是勤于落实。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讲真话、干实事、重实效,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政策、方法和举措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大力弘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一环扣一环地抓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事业,办一件成一件,一件接着一件干,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三是勇于争先。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正在深入开展的全市创优秀、全省争先进、全国出经验“创争出”活动为抓手,围绕正风肃纪等主责主业创先争优,围绕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大胆探索创新,围绕践行“三严三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管理,引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高点定位、科学谋划,加压奋进、争创一流,促进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讲原则,秉公监督执纪。正人必先正己。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这是必须遵守的人生信条。一是心有正气。我们要始终把“正派、正气、公正”作为一种操守、一种品格、一种风骨,做到为人方正、处事公正,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二是秉公执纪。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务必出于党心、出于公心,重事实、重证据,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是什么问题就定什么问题,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绝对不能感情用事,不能用感情代替原则,不能搞选择性执法,真正做到对组织和当事人负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敢于碰硬。古人说,“为官避事平生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秉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精神,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正视和揭露腐败,敢于冲破“关系网”,顶住“说情风”,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严律己,树立良好形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这支队伍更要清正廉洁,更要遵纪守法,更要经得起检查,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严格自律。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要首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要首先提倡。一定要经得住考验,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自己。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家属,谨慎交友,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动,不为友情所左右。二是严谨处事。对待同事、对待工作、对待生活,都要有严实的态度和作风,虚心听取别人的批评意见,勇于修正错误,决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要从小事小节做起,从办理每一份文件、处理每一件事务、落实每一项工作抓起,做到严谨细致,决不能大而化之、敷衍应付。三是严加管理。务必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对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办案纪律的人和事,该谈话的谈话,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确实不适合留在机关的坚决调离,坚决防止“灯下黑”。(陕西省安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陈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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