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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转”要求是责任
2014-05-21 00:00     (点击: )

落实“三转”要求是责任

尹晋华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时间:2014-05-19 08:30

转,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转向、一种矫正,体现的是一种境界、一种责任。

“三转”的核心要求,就是要全面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转”抓实了,才能确保重点抓得准、方法用得好、作风过得硬,各项工作才能迈上新台阶。转,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转向、一种矫正,体现的是一种境界、一种责任。

转职能是核心,重在定准位。要秉持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理清职责、突出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抓住内设机构调整之机,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削减和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并对承担的任务、职责范围进行认真梳理,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主要责任部门,做到聚拢五指收战线,攥紧拳头打出去,真正把心思集中到主业上,把精力凝聚到落实中心任务上。

转方式是关键,重在再监督。要摒弃惯性思维、扬弃传统方法,大胆探索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工作途径,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签字背书等制度,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使监督检查方式由重对事向重对人、由包办代替向监督问责、由单打一向善借力、由运动式向常态化、由惩于已然向治于未然、由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转作风是保障,重在求实效。要真抓实做、善做善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察实情、办实事,敏于行、慎于言,降虚火、求实效,努力把工作做得实一点、再实一点。作风是否端正,是衡量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要着力克服作风漂浮、衙门习气,口大气粗、盛气凌人问题,摆脱文山会海,走出高墙大院,沉下身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政于民。要多出真招数、少来假把式,从解决问题入手,从具体工作抓起,对明确的任务,要绘制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抓到底、跟踪问效。

——摘自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在河南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河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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