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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发现问题七法
2017-03-28 11:27     (点击: )

发布日期: 2017-03-15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实践证明,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巡察工作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的理念,认真发现问题以形成震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是从对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中“收集”问题。高度重视巡察期间的来信、来电、来访,在认真做好信访登记的基础上,对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的反映内容作一定程度的印证核查。对反映内容不具体的信件或来访,也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出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领域和问题。

  二是从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中“看出”问题。向组织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在任职期间的各方面考核情况,从中看出相关人员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抽查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结合访谈内容,考察相关人员对组织是否忠诚老实。

  三是从调查问卷的结果中“汇总”问题。采取无记名填写方式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内容为被巡察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干部选拔任用等。巡察组通过对问卷结果的汇总,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奠定基础。

  四是从个别访谈和相关座谈会中“听出”问题。个别访谈对象包括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在职和退休人员,也包括一线工人、服务对象等人员,并适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二次访谈。个别访谈中注重讲究策略技巧,营造区别于审查谈话的宽松氛围,既从共性中提炼问题,也从个别谈话人流露情绪和“弦外之音”中捕捉有价值信息。

  五是从各类会议材料中“找出”问题。调阅被巡察单位近几年党委(党组)会、班子会、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记录,检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以及纪委 (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如在个别访谈或调查问卷结果中发现相关问题的反映,则对照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字资料来印证上述反映情况。

  六是从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财务账中“查出”问题。调阅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账,从中查找财务报表、会计科目留下的“蛛丝马迹”。对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发现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挤占专项经费、大额资金支付依据不足、违规公款考察、违规列支招待费、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方面的问题。

  七是从对审计、专项检查的整改情况中“比对”问题。调阅被巡察单位在历年审计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中已被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和比对党委(党组)班子整改效果,是否存在明知有问题却不整改,整改中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情况。(孟振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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