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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缩短“带病干部”的潜伏期
2015-05-21 00:00     (点击: )

用制度缩短“带病干部”的潜伏期

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刊发文章指出,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很多都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

医学常识告诉我们,狂犬病有潜伏期,人被疯狗咬了,很可能一二十年之后才发作。如果不及时注射疫苗,杀灭病毒,一旦发作,即是死症。其实,腐败同样有“潜伏期”,而且潜伏期变得越来越长——一些官员能带病在岗10年、20年,一旦被查处,即是大贪。这一方面反映出这些贪官越来越狡猾,越来越善于伪装,但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反腐的制度建设上还有某些欠缺。

腐败,是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毒瘤,“带病干部”潜伏的时间越长,对社会的危害、对民众的心理影响也就越大。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在加大反腐败力度,笔者以为,反腐败不仅仅是要多查处几个贪官,更重要的是要缩短他们的腐败潜伏期。“带病干部”潜伏这么久才被发现,即使惩处力度很大,如果能在他们犯小错的时候就及时查处,就会减轻他们的罪责,减少对社会的危害;同时,如果在贪官第一次腐败时就被发现,及时惩处,即使惩处力度不怎么大,也可以让他们不再存有侥幸心理,不再继续腐败。相反,如果法律制裁对他们失之于软、失之于晚,则会纵容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地利用公权力对公众实施“暴力”。如果任由“带病干部”不断提拔、继续潜伏,在腐败敲开权力的大门、权力又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的贪腐惯性下,“带病干部”潜伏期就会越来越长,风清弊绝就再无可期之日。

有人把反腐机制比作高悬于官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剑悬在头上,固然有震慑之效,但遇到邪恶迟迟不出鞘,就无异于“银样蜡枪头”。而“带病干部”潜伏期越来越长的现实恰恰表明,反腐机制这把剑,还远不够神速,远不够锋利。

要缩短“带病干部”的潜伏期,就必须让利剑出鞘,鞘到见血,彻底剜除腐败这颗毒瘤,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换而言之,就是要动真格,敢碰硬,用制度的高压缩短“带病干部”的潜伏期。具体地说,就是要以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为抓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扎紧制度的篱笆,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的有关禁令、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追责的有关制度切实落到实处,织就一张有效预防和惩处贪官的天罗地网,让“带病干部”早被发现、早被查处,以彻底解开“带病干部”潜伏期长的死结。(宛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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