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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善鑫)知规守纪 方得始终
2019-01-23 15:09     (点击: )

知规守纪 方得始终

——《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禁令》导读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纪委 巩善鑫

2018年全省高校廉政征文三等奖

2017年下半年,“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以及学习小组微信公众号曾多次头条推荐一条讯息,题目是《中共党员的100条禁令来了,务必牢记,条条都是红线!》,引起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关注和热议。2018年元月,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人民出版社的编辑们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依据,遵循十九大报告及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十八大以来党内有关最新法规,编写出版了本书,这是在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取得重大阶段性成就的基础上,为了夺取全面从严治党的胜利而出版的一本学习辅导读物。

本书的主要观点反映着党的十九大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纪律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简单的书面材料,而是严格的禁令,是每位党员都要遵守的“红线”,触碰了就要受到追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一个重大的战略关口,我们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保持定力,严格要求自己,我们就一定能够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新、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的最新成就。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快了制定完善党内法规的进程,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了制度基础,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提供了制度保障。初读这本《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禁令》,笔者感觉它是以党规党纪为主要依据,遵循“一党章、二准则、四条例”等最新法规,同时也介绍了与党内禁令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这个思路正是顺应了今后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的规划。本书编写的目的是帮助党员干部在学习党内最严禁令的基础上,了解最新党内法规和最重要的相关法律制度,避免党员干部触犯“底线”和“红线。

本书的主要特点在于总结经验教训,归纳整理成“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禁令”。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十八大以来,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218.6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67.4万件,立案154.5万件,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8万人。中央纪委网站从20139月公开曝光典型违纪案件以来,已经公开曝光各种违纪案件超过1万件。这些公开曝光的案件信息生动权威,拉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警报,反映着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对每位党员干部的历久弥新的警示。本书编写组对公开曝光的案件信息进行梳理研究,总结共性问题,介绍典型案件,希望通过学习,警示更多党员干部不要重蹈前人覆辙,督导每位党员干部知规守纪,不忘初心,才能放得始终。

(一)对违反政治纪律的禁令,本书着重选取介绍了21条。如“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书中先列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目,然后引用中央法规室负责人接受媒体访谈时的解释指出: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是根据党章的规定作出来的。党章在总纲中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这项原则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它要求必训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必训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破坏了的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了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书中选取了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原北京市委副书记吕锡文、原新疆日报社党委书记赵新尉、原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等4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典型案例作为事例。针对典型案例,本书又引用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原文予以进一步阐明严守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最后是特别提醒,党员干部无论是公开讲话、发表文章或者在网络留言、微信朋友圈言论,都要做到自觉自律。党员干部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党员可以通过各种党内渠道和方式,积极发表意见,建言献策,每个党员都要清醒认识到,个人必须服从组织,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党中央做出决策部署后,就要维护中央决策的权威,认真贯彻落实。

本书列举的对违反政治纪律的禁令还有: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严禁挑拨民族关系、严禁对抗组织审查、严禁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等。

(二)对违反组织纪律的禁令,本书重点选取介绍了19条。如“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书中先列出《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原文。然后对期进行了解读,本条禁令适用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处分。包括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及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主要是强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去执行和操作,违反相关规定要受到严厉处分。第二种情况则是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一种责任追究,比如识人不准、“带病提拔”等问题,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用人责任。在典型案例选取上,第一种情况列举了杨栋梁、周本顺、吕锡文等6人材料,第二种情况列举了薄熙来等3人违纪材料。针对典型案例,书中引用了2014年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一条原文。最后,本书特别提醒到,这种违纪行为的高发人群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是必训遵循的工作准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高度负责、认真履职,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或因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就要承担责任受到纪律处分。

本书还列举了“严禁个人专权擅断”、“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禁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等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禁令。

(三)关于违反廉洁纪律的禁令,是本书中占篇幅最大的一部分,有31条之多,介绍体例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相同。在解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时,着重说明关键是要准确把握私人会所指的是什么?相关规定是如何规范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的?中办、国办印发的文件《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中均有明确规定。中央纪委对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原国家体育局副局长肖天、原陕西省忻州市委书记董洪运、原吉林省副省长谷春立等人的通报中均涉及“违规多次出入私人会所”的内容。中央纪委通报曝光的还有其他一些比较典型的省部级干部会所腐败案例,同时,普通党员干部中也存在会所腐败问题。针对“会所腐败”问题,书中提醒,中央之所以下大力气狠抓私人会所“歪风”,关键就在于私人会所比较隐蔽,党员领导干部本应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但在这些隐蔽场所参加聚会极易滋生各类腐败问题,比如公款吃喝、权钱交易等。因此,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是一个简单的出入场所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吃喝问题,而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会所腐败的危害性,认真学习相关纪律和规定,明确这种违纪行为的行为方式和错误性质。同时加强自律,洁身自爱,不以身犯纪。

在介绍“严禁公款旅游”时,详细解读了《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这一禁令要规范的违纪行为有四中情形,其本质都是用公款来支付自己的旅游费用,是对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浪费。从十八大后中央纪委网站公开通报的案件内容来看,违反这一禁令的情况主要有用公款旅游或用“小金库”账外资金旅游的、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的、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擅自改变出访行程借机公款旅游的等多种形式。在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之前,一段时期内,公款旅游之风盛行。很多单位都会略微变个明目,随便冠一个“考察”的名义,组织干部职工的旅游活动。公款旅游,成为一种隐性的福利,各级干部纷纷效仿甚至攀比。甚至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去旅游。八项规定出台后,从源头上对公款旅游做了严格限制,特别是对一些变相的公款旅游活动制订了具体的限制规定。但是,截止2017年底,每年仍然还会有一些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考察、招商等公务出差之机,心存侥幸心理,变通行程安排,增加旅游活动。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从严治党载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纪律只会越来越严格。所以,广大党员干部应到牢记公款旅游的禁令,绝不要心存侥幸触碰纪律的底线。

本书中列举的其他廉洁纪律禁令还有:严禁违规兼职、严禁违规用房、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四)本书中介绍了9条违反群众纪律的禁令。网络上议论较多的是“严禁党员见危不救”这条禁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书是这样解读的:如果说见危施救是一种道德义务,见危不救是否入刑有待商榷的话,那么对于共产党员而言,见到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某种危险时,即使不是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如果有能力救助,在救助不会影响自我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也应当积极施救。本书特别提醒,党的十九大修订后的《党章》在党员义务之八中增加规定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规定。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党员的义务,并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党员在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在有能力、有条件时,要积极施救。

(五)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禁令,本书选取介绍了15条。如“严禁党组织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之相对应的规定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书中在解读时,分别援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相关党委主体责任表述。中央通报主体责任追究影响最大的案例是:2016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提到的一起案件,“中央纪委通报河南省委查处的新乡市委和市纪委原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等一批问题,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原新乡市委书记李庆贵、原新乡市纪委书记王炳奇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在此次责任追究中,均被免去了领导职务。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之外,有些领导干部还违反了其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如在违规设立“小金库”、内部管理混乱、下属拉票贿选、玩忽职守、擅自出境等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究领导责任。本书特别提醒到,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党规党纪规定得再好,也需要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履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对制度的执行要起到监督之责,有的党委负责人不履行当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职责,党组织没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致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关键就是主体责任不落实。

书中介绍的违反工作纪律的禁令还有“严禁党组织违规处理违纪工作”、“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严禁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等。

(六)本书中介绍的违反生活纪律的禁令有5条,分别是: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严禁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严禁违反社会公德,严禁违反家庭美德。关于“严禁违反家庭美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书中援引20019月中央发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家庭美德相关条目。20142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春节团拜会上发表讲话指出: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书中特别提醒到,中华传统文化讲究“修身、齐家”,所有党员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良好品行为家人、孩子树立榜样,培育良好家风,在倡导家庭美德方面做出表率。

本书的主旨是通过归纳纪律,展示反面典型案例,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知规守纪。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十九大修订后的《党章》明确规定了“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公开曝光违规违纪,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排排毒、治治病,比问题积累多了沦为阶下囚要好的多,真正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在现代社会中,只有遵守规则的人才配享有自由。我们每位党员干部都应该认真学习党的纪律,并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头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时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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