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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几次处分都"拦"不住他?
2015-09-16 15:55     (点击: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 2015-09-15

“唉,我犯了三次错误,受了三次处分,没有及时警醒,现在真后悔啊……”这是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原干部李功被移送司法机关前痛哭流涕的忏悔。

  李功在5年内被区纪委处分三次,直至触犯法律,彻底改变了人生航向。为什么三次处分都“拦”不住他?带着这个疑问,区纪委专门安排负责教育的同志和李功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挖掘案件背后的原因。

原因一: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做事随意,使他一步一步由违纪发展到违法

2010年,李功当上镇农办主任不久,就因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未经审批私自处置国家下拨的化肥、种子等农资,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第一次受处分后,他感觉很丢人,但思想上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总认为自己只是没有履行好工作程序,又没贪没占,只要好好干,就能把处分“去掉”。

2014年,李功再次因审核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把关不严,造成25万元国家资金流失,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被免去了行政职务。第二次处分,让李功由一名中层干部变成了一般干部,对他打击很大,逐渐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开始放松对自我的要求,经常与所谓的朋友吃吃喝喝、打牌赌博。

2015年,镇政府安排李功参与拆迁工作,他因在拆迁工作中伙同村民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100余万元并从中谋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谈话中,我们了解到李功出身农村,小时候家境贫寒,但他学习刻苦,以优异成绩考入一所中专院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镇政府工作。工作后踏实肯干,入了党、提了干,先后担任镇农办副主任、主任等职。他本该不辜负组织期望,干出一番事业,回报组织信任,但是他却在工作中原则性不强,自我要求不严,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做事随意,贪图私利、不计后果,最终付出了惨重代价,教训深刻。

原因二:重处分、轻教育,党纪政纪处分的警示、教育、预防功能发挥不够

  当被问到第一次受处分后是否有人找他谈话时,李功说:“就是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当天,镇纪委书记找我谈了话。后来,就是每半年向领导汇报一次思想,当时想着跟领导熟悉,就到那里随便说说,领导也没有管我恁(那么)多。”

  “重处分、轻教育”是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现象。党员干部受处分后单独接受“回访教育”的不多,即便有,大多也是流于形式的安慰、鼓励之类的话。绝大多数是与其他党员干部一样接受泛泛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因而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的效果欠佳,难以促使他们真正从内心接受组织的处分,感恩组织的挽救与关怀,难以激发他们思想上的进取心。

原因三:党员意识不强,日常监管缺失,曾经的好干部却走向了不归路

  “深刻反思李功案件,前些年,我们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够,日常监督不严。李功作为一名从农村成长起来的党员干部,因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不能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无视纪律和规矩,自由散漫,最终一步一步由小错酿成大祸。”马寨镇党委负责人在谈到李功案件时,不无惋惜地说。

  李功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有着近10年党龄,但是从谈话中发现,他缺乏起码的规矩意识,在第一次受处分后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时,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在“糊弄组织、阳奉阴违”。

  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淡薄,主要精力放在抓经济工作上,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举措不多,力度不大。有的甚至简单地认为,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有纪委处分,把教育党员干部的责任推给纪委,以纪委的监督代替党组织的日常教育管理。那些交心谈心、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在一些地方逐渐流于形式。

  为什么几次处分没能“拦”住一名干部?交谈中,疑问逐渐被解开,但是怎样才能避免类似情况发生,防止“问题干部”越滑越远,值得深思。反思这一案件,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执好纪、问好责、严惩违纪违法人员,还要关注受处分人员的心理变化、日常工作生活表现,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他们滑向违法深渊,真正达到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同时,基层党组织要强化教育管理,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升党性修养,自觉遵规守纪,这既是对每一名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孙恩会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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