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案例剖析 >> 正文
北京市民政局原副巡视员李士秀之妻邵淑清受贿案件警示录
2017-12-01 09:38     (点击: )

“贪内助”让廉洁失守

——北京市民政局原副巡视员李士秀之妻邵淑清受贿案件警示录

来源:《是与非》杂志 | 时间:2017-09-01

  案发:借丈夫职位影响为他人谋利,一举捞得 30 万元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原副巡视员李士秀的妻子邵淑清被控受贿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邵淑清是北京人,中专文化,案发前是顺义区建筑工程公司工作人员,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 2016 6 23 日被逮捕。

  检方指控,邵淑清在 2006年至 2013 年间,利用丈夫李士秀担任北京市民政局民政事业建设处党委书记、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使王某获得了一份民政系统的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同时帮助王某仅花费数十万元就分得单位的集资房和福利房两套房产。2013 2 月,邵淑清收受王某给予的人民币 30 万元。

  检方认为,邵淑清伙同国家工作人员李士秀,利用李士秀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邵淑清表示认罪悔罪,称对丈夫如何运作此事并不了解,这些情况在纪委找他们夫妻谈话时,已经如实供述并退赔,希望得到从轻处理。

  邵淑清受审,她的丈夫——市民政局原副巡视员李士秀的情况也受到关注。据了解,李士秀因涉嫌受贿等多项罪名已被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正等待开庭,其涉案金额远不止与妻子共同犯罪的 30 万元。

  据相关资料显示,李士秀今年 63 岁,北京市人,1974 5月入党,1976 2 月参加工作。他曾长期在基层任职,后来担任市民政局民政事业建设处党委书记、市老年社区筹建办公室副主任,民政事业建设处党委书记、处长。被查处时已经退休。

  根据邵淑清起诉书所列时间,李士秀为王某在工作调动、获得福利分房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时,担任市民政局民政事业建设处党委书记、处长。邵淑清收受王某的 30 万元贿赂时,李士秀已任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警示:反腐不放过“贪内助”,把好廉洁第一道防线

  在法庭上,邵淑清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对于丈夫李士秀的事业,她也有过鼎力支持,默默地做丈夫工作背后的“贤内助”。但是,面对利益的诱惑,她最终没能守住自己的廉洁关,甚至摧毁了家庭的廉洁关,在丈夫的腐败行为中推波助澜,堕落成为“贪内助”,导致丈夫退休被查,自己也将为其受贿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透过李士秀和邵淑清的案件我们不难发现,对丈夫的腐败行为起着负面“助推”作用的“贪内助”,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都在一定程度上“充任”了诱导、怂恿的角色,同时自己也常常跳到“前台”,无所顾忌地索贿受贿。堡垒最易从内部攻破。有的官员面对外人时,可以做到意志坚定,不为所动;但面对自己的妻子,却经不起软磨硬泡、“循循善诱”,从而带坏了家风。

  “贪内助”现象的出现,除了家风不正外,还有一个关键之处,就是领导干部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导致了权力家庭化。如果领导干部本人心术不正、贪欲旺盛,那么不仅自己的权力会“扩散”,他本人可能还会主动把权力“授予”自己的家庭成员,让他们打着自己的幌子谋取私利。在中央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一些别有用心者巧妙回避对领导干部的“正面进攻”,转而改走“夫人路线”“家庭路线”,以图“曲线救国”,东边不亮西边亮。这些人最明白,领导妻子与领导干部朝夕相处,是领导干部最亲近、对他们最有影响力的人。只要她们意志不坚,见情心软、见利心动,拉拢领导“下水”就成功一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反腐不放过“贪内助”,既彰显了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也为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使领导干部心存对法律的敬畏,杜绝以权谋私的侥幸。

  “家有贤妻,则士能安贫守正”。一个家庭的作风正不正,关系着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正直的品行和良好的风气,也影响着他们的行为表现。家风正,则家业旺、事业兴。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仅是普通意义上的家庭作风,领导干部在社会生活中作用大、影响广,其家风容易对很多家庭产生影响,成为其他家庭效仿的对象,直接关系到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的好坏。

  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深刻汲取李士秀和邵淑清夫妇案件的教训,认识到家庭是廉洁的第一道防线。领导干部首先要正身齐家,教好子女、管好家人,才能一心为公,用好权力、干好事业。对家属和身边人的严管就是厚爱,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个人感情与党纪国法分清,公权力行使与个人和家庭利益分清,既严于律己,又从严治家,让家庭“后院”成为拒腐防变的“前沿”和“火线”。

  同时,廉洁不是领导干部的“独角戏”,家庭成员之间应该跳好“集体舞”。如果枕边常吹清廉风,乍起贪念的另一半就有可能悬崖勒马。“家之良妻,犹国之良相”。成员之间若能互相监督、经常提醒,铭记“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道理,让“不想腐”的理念根植于良好的家风之中,家庭才能成为领导干部守住廉洁关口的坚强壁垒。妻子不仅应当做干部干事创业的“贤内助”,更应当成为干部遵规守纪的“廉内助”。(锁楠/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