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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会计”暴露监督短板
2016-11-28 10:39     (点击: )

发布日期: 2016-11-18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因贪污近1740万元,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财政所会计刘乔近日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贪污1740万元,是权力太大?用媒体的话讲,他连“官”都算不上,只是镇财政所的一个会计。是他嚣张跋扈?他也不像北戴河供水公司总经理马超群等贪官,动辄要挟别人围着他转。是他的腐败手段太过高明?通过简短的报道可知,他的贪污方式毫无技术含量可言,也没有一些贪官“治病”“捐献”等冠冕堂皇的理由混淆视听,贪污的钱款要么用于赌博或者偿还因赌博所欠下的债务,要么买车买房用于享受。

  答案其实很简单:刘乔如果要使用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应该有领导签字,但实际工作中却没人监管;本应由会计和出纳两个人分别保管的公章和人名章,也由刘乔一个人保管;账户直接开通网银后,刘乔只要在网银上就可以操作了。正是由于监督缺失导致权力失控,使得针尖大的窟窿透过了斗大的风。

  查阅类似的案例不难发现,监督对于预防腐败的作用不言而喻,但权力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正如刘乔案暴露出的问题,因为其所处的岗位专业性比较强,针对单位一般干部的监督机制用到他们身上可能会失效,而非专业人士即便制定新的监督制度也容易出现隔靴搔痒的情况,往往是雾里看花、有心无力。本案发生在财政所,天天跟资金打交道的地方尚且如此,这提醒其他部门单位同样要保持警惕。

  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单位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标准上要更严格、内容上要更系统、措施上要更完善、环节上要更好衔接,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使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相信,随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施行,监督缺位、监督不力、不敢监督等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但是,监督制度再科学、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领导干部如果没有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不敢板起脸来监督;同事之间奉行“好人主义”,认为监督是得罪人的差事;个人仍觉得监督就是对自己不信任、跟自己过不去,好制度也会被架空。

  回到本案,6年时间,1740万元没了,每年的核算是怎么做的又是怎么通过的?难道没有一个人发现?很显然,尚未健全的监督制度固然是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但案件中暴露出的责任缺失则不能是一笔糊涂账。(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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