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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字〔2019〕6号 关于印发《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9-01-13 15:35     (点击: )

校党字〔20196            

关于印发《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

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

现将《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9110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

党委担负领导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融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各工作部门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具体落实。

党总支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纪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学校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学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2.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严格执行议事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党总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配套制度,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廉政审查把关,做好干部选聘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健全科学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4.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勤俭办学意识,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全校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5.抓好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等教育手段,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的宣传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反腐倡廉建设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6.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领导和支持纪委依规依纪履行职责、深化“三转”,突出主业,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力支持和保障学校纪委执纪办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全面从严治党做深做细做实,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7.深入推进源头治理。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深化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落实党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列入校内巡察监督内容,强化问题导向,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反腐倡廉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牢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8.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三重一大”及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深化党务、校务公开,推动阳光治校、依法治校。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1.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纪委和党总支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主持党委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持廉政党课,通过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党总支主要负责人的监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2.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督促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党总支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知责尽责,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责。

   三、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一)组织协调责任。根据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维护党纪责任。加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和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学校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

(三)作风督查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加大惩戒和问责力度。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认真执行学校党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执纪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案件。  

(四)党内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人、财、物、事等权力情况的监督。

   (五)惩治贪腐责任。健全信访受理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问责追究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七)制度规范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重要制度的廉洁性评估,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具有学校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四、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

   (一)实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实行“两个责任”签字背书、报告制度。学校党委和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内容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上级党委对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学校党委每年初将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学校纪委每年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各党总支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三)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坚持并完善党委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党委领导班子述职述廉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全体委员及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各党总支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监督是否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各党总支在民主生活会召开一周内将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记录、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报纪委及纪委参会人员。

   (四)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每年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中层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干部聘任后,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廉政谈话。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师生来信来访反映强烈、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纪委及时约谈,听取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年度检查制度。根据党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由分管、联系的校领导带队,对各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聚焦中心任务,集中精力严党纪、抓监督、反腐败。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强化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做到“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

中共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1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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