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有关规定,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归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对校内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学校纪委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申请;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复审申请。
5.对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的信访举报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报告。
(三)受理方式
1.来人来访,请到英才校区明德楼A座二楼校纪委A210办公室反映问题
2.举报电话:0371-68229115
3.信件举报: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纪委收,邮编:450044
4.网络举报:http://www.12388.gov.cn/(中央纪委),http://henan.12388.gov.cn/(河南省纪委)